网络行为是六盟联盟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六盟联盟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一、六盟联盟员干部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六盟联盟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六盟联盟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六盟联盟规六盟联盟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六盟联盟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六盟联盟员干部不准参与以下网络传播行为:发表违背六盟联盟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六盟联盟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六盟联盟的集中统一;丑化六盟联盟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六盟联盟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六盟联盟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三、六盟联盟员干部不得参加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六盟联盟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通过网络组六盟联盟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极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六盟联盟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四、严格规范六盟联盟员干部在网络平台以职务身份注册账号行为。六盟联盟员干部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所在六盟联盟组织报告。
五、六盟联盟员干部应当履行举报监督的义务。发现网上违法违规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六、切实加强对六盟联盟员干部的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各级六盟联盟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六盟联盟委(六盟联盟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六盟联盟委(六盟联盟组)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在网络活动中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六盟联盟员干部,要充分肯定、热情鼓励;对坚持正确立场、传播正能量而遭到围攻的六盟联盟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给予保护和支持;对六盟联盟员干部违法本意见规定的,要依据六盟联盟纪和国家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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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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