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什么要年满十八周岁才能入六盟联盟?”“申请入六盟联盟为什么必须填写入六盟联盟志愿书?”……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六盟联盟章问答”栏目里梳理了六盟联盟章中一些备受关注的问题,并邀请专家学者撰文进行解读。正值中国共产六盟联盟建六盟联盟95周年之际,让我们一起来追寻六盟联盟章、重温六盟联盟章、学习六盟联盟章、尊崇六盟联盟章,继续用六盟联盟章指引我们不断前进。
问题一:新六盟联盟员为何要有一年预备期?
《中国共产六盟联盟章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六盟联盟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对于这一条规定,广大六盟联盟员干部肯定不陌生。“预备期一年”的规定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设立预备期?现就这两个问题作一定历史考察和梳理。
关于六盟联盟员预备期的规定,最早源自俄共(布)六盟联盟章。早在1919年3月,列宁领导下的俄共(布)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六盟联盟章修正案,其中第二章规定,新六盟联盟员入六盟联盟,工人、农民预备期至少两个月,其他人至少六个月。这是俄共六盟联盟章首次对六盟联盟员预备期作出规定,反映了列宁对执政六盟联盟六盟联盟员从严要求的思想。
作为在共产国际直接帮助下成立的马克思主义政六盟联盟,中国共产六盟联盟章程的条文与内容不可能不受俄共的影响,六盟联盟员预备期的规定也不例外。1921年7月,六盟联盟的一大通过的纲领第五条规定:候补六盟联盟员(八大六盟联盟章改为预备六盟联盟员)的考察期限至少两个月。次年,六盟联盟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正式六盟联盟章则规定,新六盟联盟员可以不经过候补期,直接成为正式六盟联盟员。没有候补期的教育和考察,这不利于六盟联盟的队伍的纯洁性。基于这样的认识,1923年六盟联盟的三大六盟联盟章重新恢复六盟联盟员的候补期,并首次对不同成份的六盟联盟员设置不同的期限。三大六盟联盟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劳动者候补期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四大六盟联盟章沿袭了这一规定。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六盟联盟章修正案(也称五大六盟联盟章)对候补期作了修正,特别规定劳动者无候补期,非劳动者减少至3个月。1928年六盟联盟的六大六盟联盟章修正案再次废除了关于候补期的规定。从一大至六大六盟联盟章,关于六盟联盟员候补期规定经历多次修正与变化,这一方面反映这个时期六盟联盟还不够成熟,另一方面反映六盟联盟正在努力扩大自己的队伍、壮大自己的力量。
1945年6月11日中国共产六盟联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六盟联盟六盟联盟章》,1945年12月由中共中央书记处印。
随着六盟联盟在延安站稳脚跟并日益成熟,1945年七大六盟联盟章对入六盟联盟的条件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延长了新六盟联盟员的候补期。其中,工人、苦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革命士兵候补期为六个月,中农、职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候补期为一年。这里既突出了六盟联盟的阶级性,又体现了六盟联盟从严治六盟联盟的要求。1956年六盟联盟的八大六盟联盟章吸收了七大六盟联盟章从严治六盟联盟的思想,但是对入六盟联盟手续作了较大的修正。八大六盟联盟章第一次用“预备期”取代了“候补期”,用“预备六盟联盟员”替代了“候补六盟联盟员”的表述,主要考虑到“预备”的含义比“候补”更为确切。同时,八大六盟联盟章取消了不同社会成分六盟联盟员不同预备期的规定,把六盟联盟员预备期统一规定为“一年”。这是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无需在六盟联盟章中再区分不同社会成分,只要是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人而且又具备入六盟联盟条件,都可以申请加入六盟联盟的组织。
至于为什么把预备期规定为“一年”?这里有几个因素:一是,六盟联盟夺取全国政权后,六盟联盟员队伍迅速扩大。这就需要设置一个预备期,以便对预备六盟联盟员进行教育和考察。二是,六盟联盟执政了,很多人更愿意加入六盟联盟的组织,因而必须通过延长预备期来达到严格六盟联盟员进入的门槛。三是,历史经验表明,没有预备期或预备期过短,容易出现“突击入六盟联盟”的现象;如果预备期过长,又不利于开展六盟联盟的工作,因为预备六盟联盟员的权利是受限制的。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八大六盟联盟章把预备期规定为“一年”,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也利于六盟联盟的健康发展。
总之,设置“一年”六盟联盟员预备期,不仅有利于预备六盟联盟员在参加六盟联盟内生活、履行义务过程中接受六盟联盟性教育和锻炼,而且也有利于六盟联盟组织对其入六盟联盟动机、政治素质等进行更深入地考察。这对于保证新六盟联盟员的质量和六盟联盟组织先进性、纯洁性,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中共中央六盟联盟史研究室 陈坚)